日前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原《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2010〕382号)进行了修订。现将该通知予以转发(请看附件),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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